东莞韬略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行情况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大 气 污 染 物 |
热压糊壳成型工序 |
甲苯、二甲苯、总VOCs |
设置在密闭车间,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
贴布、糊壳、烘烤工序 |
甲苯、二甲苯、总VOCs |
设置在密闭车间,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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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胶衣工序 |
总VOCs |
设置在密闭车间,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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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漆、烘烤工序 |
甲苯、二甲苯、总VOCs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水喷淋+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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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装工序 |
总VOCs |
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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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烘烤工序 |
甲苯、二甲苯、总VOCs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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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发电机尾气 |
SO2 NOX 烟尘 |
经水喷淋装置(添加碱液)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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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孔、打磨工序 |
粉尘 |
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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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光工序 |
粉尘 |
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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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泡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设置在密闭车间内,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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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塑成型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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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成型工序 |
非甲烷总烃 |
设置在密闭车间,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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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料工序 |
粉尘 |
加强机械通风措施 |
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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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加工工序 |
金属碎屑 |
自然沉降,定期清扫,加强机械通风措施 |
符合环保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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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
SO2 NOX 烟尘 |
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不低于8m |
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中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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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油烟 |
油烟 |
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 |
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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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污 染 物 |
生活污水 |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
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到市政管网后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放入市政纳污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洗版废水 |
CODcr、色度、PH |
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
符合环保有关要求,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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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帘柜废水 |
CODcr、SS、石油类、色度 |
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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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清洗废水 |
SS |
经自建沉淀池处理后100%回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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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水标废水 |
CODcr、BOD5、SS、LAS |
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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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废水 |
CODcr、BOD5、SS、LAS |
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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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孔、打磨废气处理设备喷淋水 |
/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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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胶衣废气处理设备喷淋水 |
/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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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工序冷却用水 |
/ |
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水,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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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 体 废 物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塑胶边角料 |
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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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角料、玻璃纤维、碳纤维、固体树脂边角料、次品、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 |
交专业公司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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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
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油墨罐、废油漆罐、废油漆渣、废树脂罐、废天那水罐、废丙酮罐、废树脂渣、废胶水、废胶水罐 |
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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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交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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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 声 |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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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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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废气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项目将热压糊壳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并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将印刷、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发电机尾气经5套水喷淋装置(添加碱液)处理后高空排放;将喷漆、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对其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水喷淋+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将发泡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对吸塑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对组装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碎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加强机械通风措施;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经自然沉降,定期清理;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直接经烟囱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再加上空气的进一步稀释作用,预计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针对废水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项目洗版废水、水帘柜废水、贴水标废水、清洗废水统一收集后交东莞市零星废水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头盔清洗废水经自建沉淀池处理后100%回用,不外排;挖孔、打磨废气处理设备喷淋水、喷胶衣废气处理设备喷淋水、注塑成型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量,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然后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针对设备噪声问题,项目采取如下措施:
●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项目边界的位置;
●严格控制其生产时间,避免晚间生产;
●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减振,能降低噪声级10-15分贝;
●设置独立的空压机房,并对其进行隔音降噪处理;
●使用中要加强设备的保养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噪声的产生。
在采取上述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再经过一定自然距离的衰减作用,使各种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因此预计其对敏感点的日常生活影响均不大。